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委员会作为本项目组织实施机构,按照市场化资源配置的原则,通过公开、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社会投资人。
1.优选依据
******能源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光伏、风电资源开发若干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发改能源规〔2021〕181号)、《四川省“十四五”光伏发电开发实施方案》《攀枝花市盐边县新九镇拉扯沟10万千瓦光伏项目优选业主方案》。
2.项目概况与优选范围
项目概况与优选范围表
项目名称 |
攀枝花市盐边县新九镇拉扯沟10万千瓦光伏项目 |
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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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攀枝花市盐边县新九镇拉扯沟 |
实施时间 |
2025年底前完成建设并全部并网发电 |
工程规模和标准 |
10万千瓦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建设 |
建设资金 |
4.5亿(暂估,以申请人申报为准) |
其他 |
企业以产业融合项目投资的方式自愿支持攀枝花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支持攀枝花市全钒液流电池全产业链发展。 |
注:以上项目标段基本情况及相关材料见附件1。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集团的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解释为依据。
3.2申请人(可追溯至控股方的最高级别母公司)相关条件如下:
(1)具备光伏发电项目开发运营管理经验。
(2)总资产不小于申报项目投资规模的10%(按本公告中 “建设资金”暂估额标准计)。
(3)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以申请文件递交前30日内为准。
(4)一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未被纳入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管理。
注:1.以上条件,如申请人按照其上级公司级别标准提供资质证明文件的,需同时提供申请人和其上级公司资质文件和申请人上级控股公司对申请人的书面申报授权文件(即申请人只有在取得上级控股公司的书面授权文件时,才能使用该上级控股公司的资质、业绩等文件参与本次优选),本条(3)(4)项内容在评审时采取申请人和其上级公司一同审核。2.本条(4)申请人自行承诺或提供申请人注册地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出具的“未被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管理”的证明或国家政府服务平台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查询截图进行证明。
3.3本次优选接受联合体。
(1)联合体各方应在提交申请文件前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资质条件按照联合体牵头人的资格条件确定(可追溯至控股方的最高级别母公司),资质条件需满足本公告3.2条规定,并提交资格文件和联合体协议书。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的优选。
4.优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本次优选并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请于9月10日,北京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2时0分,15时0分至18时0分,携报名申请表(见附件2)到攀枝花市发展改革委能源管理科(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118号,钢城经贸大厦B座11楼1118号)获取优选文件(PDF版),申请人需自备存储媒介,或联系优选人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电子文件(PDF版)。
5.申请文件的提交
5.1申请文件(纸质形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5日10时00分******服务中心(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镇三线博物馆旁攀西科技城8楼)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优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委员会网站,以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攀枝花)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委员会
地 址:东区机场路118号钢城经贸大B座11楼
1118号能源管理科
邮 编:617000
联系人:贺老师
电 话:******
邮 箱:******
附件1:攀枝花市盐边县新九镇拉扯沟10万千瓦光伏项目初步实施方案.docx
******委员会
2024年9月5日
审核: 攀枝花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编辑: 攀枝花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