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采购的钢材(钢板、中厚普通钢板等一批)项目进行公开议价,选取供货方,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单位参与议价。
一、项目概要
1.项目编号:ZB******02405
2.项目名称:钢材(钢板、中厚普通钢板等一批)
3.采购类别:钢材及制品
4.项目内容及要求:本次议价采购项目为钢材,包含钢板、中厚普通钢板等一批,共计9项,预计合计采购数量为26.78吨,具体采购明细、采购要求详见本文件《标的需求一览表》、《议价要求》
5.交货日期:2023-12-22——2023-12-31(具体交货时间详见《标的需求一览表》)
6.交货地点:按采购方要求送货到施工现场
7. 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
二、议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1、具有钢材及制品生产或经营资格的生产厂家或贸易商; 2、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履约能力。
三、获取议价文件及时间要求
1.议价单位代表于2023年12月19日16:00:00时前,登录******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管理平台(网址******:9999/ ),在线购买议价文件。
2.议价文件资料每套售价 200.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16:00:00时。议价时间:2023年12月19日16:00:00时地点:******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管理平台(网址******:9999/)。议价单位网上提交报价、商务及技术附件,同时必须按本项目议价文件要求,将需要提报的资质证明文件的照片或扫描件(原件或盖红章复印件)电子版,传送到******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管理平台对应项目。首次参与的议价单位须要先在******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管理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方能参与议价。
4.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组织方联系人: 安玲
电 话:******
采购方联系人: 张正田
电 话: ******
附:标的需求一览表及议价要求
序号 | 名称 | 明细项 | 明细项单位 | 材质/系列 | 规格/型号 | 执行标准 | 技术参数 | 计量单位 | 预计采购数量 | 收货/服务/施工地点 | 执行开始时间 | 执行截止时间 | 采购备注 |
1 | 钢板 | 过磅 附材质证明书 | Q235B | 14*2200 | ~ | ~ | 吨 | 17.7700 | 国鑫机加工库房 | 2023-12-22 | |||
2 | 中厚普通钢板 | 过磅 附材质证明书 | Q235 | 16mm*2m*6m | ~ | 吨 | 1.5100 | 国鑫机加工库房 | 2023-12-22 | ||||
3 | 镀锌管 | 过磅 附材质证明书 | Q235 | DN20*2.8*6000 | ~ | ~ | 吨 | 1.0000 | 银山钛钢厂区 | 2023-12-31 | |||
4 | 镀锌管 | 过磅 附材质证明书 | Q235 | DN25*3.2*6000 | ~ | ~ | 吨 | 1.0000 | 银山钛钢厂区 | 2023-12-31 | |||
5 | 等边角钢 | 过磅 附材质证明书 | Q235 | 50*5 | ~ | ~ | 吨 | 1.0000 | 银山钛钢厂区 | 2023-12-31 | |||
6 | 镀锌管 | 过磅 附材质证明书 | Q235 | DN40*3.5*6000 | ~ | ~ | 吨 | 1.0000 | 银山钛钢厂区 | 2023-12-31 | |||
7 | 槽钢 | 过磅 附材质证明书 | Q235 | 10# | ~ | ~ | 吨 | 1.0000 | 银山钛钢厂区 | 2023-12-31 | |||
8 | 钢板 | 过磅 附材质证明书 | Q235 | 16mm*1.5m*6m | ~ | 吨 | 1.5000 | 银山钛钢厂区 | 2023-12-31 | ||||
9 | 等边角钢 | 过磅 附材质证明书 | Q235B | 40*4 | GB/T700-2006,GB/T706-2016 | 吨 | 1.0000 | 银山钛钢厂区 | 2023-12-31 |
议价要求:1.报价为不含税到库单价,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2.送货至采购方指定地点,产品质量证明书随货同行;3.具体规格型号满足现场及“技术参数”要求;4.本项目共计9项,计量方式为过磅,过磅必须出具具有国家二级计量资格及以上的磅秤单据;5.议价单位在报价时请注明品牌或者生产厂家;6.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供货方按质、按量交货、满足采购方要求的寿命周期,否则按合同含税金额的5%扣违约金。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供货方质量问题给采购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供货方负责赔偿;7.报价要求:议价单位须针对所有项进行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8.本项目组织方按报价总金额进行评审,拟定一家中标单位;9.议价单位在2023年12月19日10:00时前需将有替代的规格型号、材质、交货时间等内容在招采平台上澄清说明反馈至组织方,组织方将于2023年12月19日12:00时前将可替代澄清说明的结果反馈至议价单位,议价单位报价时须将规格替代型号等在招采平台报价表的备注栏中注明。
招标单位:******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