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项、十七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两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3日至6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攀枝花市******委员会提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攀枝花市会展中心B1-5。
附件:第二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项、十七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攀枝花市******委员会
2024年6月13日
(联系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张丽)
附件
第二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项、十七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攀枝花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实施方案》第十项整改任务:一些地方和部门对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认识不深,仍未摆脱老工业基地和资源型城市发展思路,发展方式仍较为粗放。2020年,攀枝花三次产业结构为9.3:53.6:37.1,第二产业占比超过50%;全市单位GDP能耗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56倍,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等六大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量占规上工业能源消费量的77.43%,产值仅占53.67%。 |
整改责任单位 |
市发展改革委 |
整改目标 |
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全力降低单位GDP能耗,促进全市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
整改措施 |
1.加强******生态文明思想学习,树立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理念。2.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按照最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进行审批。3.2021年8月底前全面梳理全市“两高”项目,并核查节能审查手续。4.加大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力度,完成省下达的2021年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任务。5.优化产业结构。重点推进攀钢高端钛及钛合金、龙蟒50万吨攀西钛精矿升级转化氯化钛渣创新工程、云钛实业低成本高端钛锭熔铸及延伸加工项目建设。 |
地方上报 完成情况 |
1.在市政府常务会、委主任办公会上组织学习******生态文明思想。2.严把项目准入关,审批项目均严格按照最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进行审批。3.2021年6月,全面梳理全市“两高”项目情况并报市政府。4.加大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力度,2021年单位GDP能耗下降3%。5.攀钢高端钛及钛合金、龙蟒50万吨攀西钛精矿升级转化氯化钛渣创新工程已建成投产。 |
核查情况 |
对会议纪要、有关文件进行核查,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完成。 |
整改任务 |
《攀枝花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实施方案》第十七项整改任务:攀枝花市工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运输结构偏公问题依然没有改变,大气污染结构性、根源性问题突出。全市工业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总量分别为3.10万吨、2.81万吨、5.25万吨,分别占全市排放总量的98.10%.78.71%、98. 13%;煤炭消耗量1053. 49万吨,占能源消费总量达75%;公路货运量8133.77万吨,占全市货运总量的69.84%。 |
整改责任单位 |
市发展改革委 |
整改目标 |
加快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 |
整改措施 |
1.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攀枝花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的制定。2.重点推进攀钢高端钛及钛合金、龙蟒50万吨攀西钛精矿升级转化氯化钛渣创新工程、云钛实业低成本高端钛锭熔铸及延伸加工项目建设。3.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攀枝花市能源发展规划的制定。4.按照省上对攀枝花市能源项目批复内容和要求,有序推进金沙、银江水电站、太阳能光伏、风能资源开发利用等项目建设。 |
地方上报 完成情况 |
1.编制了《攀枝花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并报市政府于2021年11月3日印发。2.攀钢高端钛及钛合金、龙蟒50万吨攀西钛精矿升级转化氯化钛渣创新工程已建成投产。3.2021年11月编制完成《攀枝花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4.金沙水电站已建成并网发电;银江水电站提前完成大江截流,正开展厂房及泄洪坝施工;仁和60万千瓦光伏项目辅助工程进场道路已开工建设,米易龙肘山风电项目已完成2万千瓦建设,力争2023年底全部建设完成。 |
核查情况 |
对会议纪要、有关规划文件进行核查,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完成。 |
审核: 赵莹 责任编辑: 谢文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