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四平市铁西区郭家店镇沈源石棉瓦厂年产4万张石棉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四平市铁西区郭家店镇沈源石棉瓦厂年产4万张石棉瓦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四平市梨树县郭家店镇光明路北侧
建设单位:四平市铁西区郭家店镇沈源石棉瓦厂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1月1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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