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规定,应对纳入储备的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地块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一、项目概况
******街道平阳街以东、迎春街以西、东关路北侧。本次调查范围地块面积为25204.6平方米,地块四至范围为:东侧为十月城国风苑东区,北侧为施工生活区,西侧为十月城御龙国际(在建),南侧为瑞晶精品酒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E111.52215°,N36.07906°。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地块开展环境调查工作,选择调查地块及周边作为调查范围,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根据现场调查、人员访谈、历史卫星图和现场快筛等,分析现场踏勘、访谈的结果并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本地块及其周边区域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以及需要重点关注的区域和污染物,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本地块土壤环境现状可以接受,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结束,不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