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公司评审,******有限责任公司的投标条件符合我公司工程的招标要求,确定******有限责任公司为利丰澜庭名苑项目门窗工程的中标单位,现予以公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举报或投诉的,我公司将书面向******有限责任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请该公司持中标通知书到青岛市堂邑路******集团股份公司签订《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监督邮箱:jiancha@cnqc.com。
招标人:******集团股份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4日